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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债不还 法院强制执行促其履行义务
2019-02-15 10:52: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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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 2月12日,当杨某勇得知宿城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其在沭阳县某木业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拆卸时,立即赶到现场,与申请人冯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现场履行13万元还款义务。

  据了解,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2014年8月,杨某勇因经营需要,向冯某借款5万元;2015年12月,杨某勇再次向冯某借款4.5万元,并约定使用10天后还款,逾期每天加收100元违约金。杨某绪以担保人身份在该两份借条上签字担保。借款到期后,冯某多次向二人索要未果,遂将二人起诉至沭阳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杨某勇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冯某借款9.5万元及利息;杨某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杨某勇追偿。

  判决生效后,杨某勇、杨某绪并未履行义务,冯某遂向沭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向杨某勇、杨某绪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依法报告财产,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经查,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裁定中止执行。

  2018年7月24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定由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再次向杨某勇、杨某绪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报告财产,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经查,二人名下仅有少量银行存款,无车辆、房产和股权登记信息。

  执行中,执行员多次传唤杨某勇、杨某绪,但二人拒不到法院履行义务,还与执行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员一直查找不到杨某勇、杨某绪,每次出警均是人去楼空。

  今年2月11日上午,申请人冯某在发现杨某勇线索后,立即向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该院执行局迅速组织执行员前往现场。但当执行员到达现场时,杨某勇已经离开。执行员与冯某谈话得知,杨某勇在沭阳县某木业公司内有机器设备,便立即对机器设备进行查封。

  2月12日,宿城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前往沭阳县执行查封的机器设备。当执行员到达现场时,发现有两位老人用电动三轮车堵住某木业公司大门。经了解,两位老人系杨某勇父母。执行员立即联系沭阳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一边将两位老人带到沭阳县人民法院华冲法庭耐心释明法律,一边组织人员对查封的机器设备进行拆卸。

  在拆卸机器设备过程中,个别不明真相的群众又围堵在现场,要求支付杨某勇拖欠的工资后才能拆卸机器设备,执行员现场释明法律。此时,得知消息的杨某勇赶到现场,要求与冯某协商解决,并找到其表兄弟通过手机银行转账10万元给冯某,请另一位亲属给付3万元。冯某当场申请结案,一起交叉执行案件圆满执结。(朱来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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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