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宿迁市2个单位和5名个人获司法部通报表扬
2019-01-21 09:28:00  来源:宿迁网  
1
听新闻

  宿迁网讯(记者 孙军贤)1月20日上午,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司法部近日通报表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宿迁市两家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5名人民调解员榜上有名。

  记者了解到,沭阳县桑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宿豫区仰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表现突出集体,沭阳县庙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老仲调解工作室调解员仲其武、泗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左为林、泗洪县四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洲、宿豫区大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管秋菊、宿城区双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士清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沭阳县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通过构建"1+2+N"模式,即成立一个专项领导小组,构建二级调解派驻工作室,健全完善多方保障机制,开展多举措涉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把涉访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整合律师资源,建立“访调援对接”工作机制,推广听证调解,确保调解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自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以来,宿豫区司法局针对基层矛盾纠纷复杂性、不可预期等问题,重拳出击,将试点工作落实到实处,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努力为“平安宿豫、法治宿豫、和谐宿豫”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标签:
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