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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018-12-26 10:37: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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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记者 胡映月) 12月25日,记者从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满足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需求,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12月18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目前,我市社区工作者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41.4%,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仅占2.5%,社区工作者队伍年龄偏大、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化水平低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社区建设发展的瓶颈因素。《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形成一支以中青年为主体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工作者力争达90%以上,有60%以上的社区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女性比例不低于50%。

  记者了解到,为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意见》从人员配置、公开招聘、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三个方面作出规定。社区一般按实际管辖户数,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工作人员,由街道(镇)提出方案,县(区)组织、民政部门核定;新进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应公开招聘,由县(区)组织、民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完成后由街道(镇)分配、社区使用,招聘对象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需在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现有社区工作者中40周岁以下的,在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方可继续聘用。

  关于如何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意见》明确,新进社区工作者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公开招聘由县(区)组织、民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对象要求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招聘完成后由街道(镇)调配、社区使用,实行聘期管理。

标签:社区工作者;招聘;城市社区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