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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生勤作为 服务发展勇争先——宿迁人社事业改革开放40周年发展成就巡礼
2018-12-11 14:0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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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雷一声响,万蛰苏醒来。

  40年前,改革开放开启大幕!

  40年后,40年旧貌已然换新颜!

  改革开放的40年,是中国巨变的40年,是书写奇迹的40年。 

  乘着改革的春风,踏着开放的旋律,宿迁市人社人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人社部、省人社厅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改革新要求、人民新期盼,务实求真、凝聚合力,工作取得一个个新突破,书写了人社事业发展的美丽篇章。

  就业体系健全完善 干事创业有朝气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市就业工作经厉了“统包统配”管理制度到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重大变革,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大众创业蓬勃开展,走出了一条宿迁特色就业创业发展道路。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深刻把握就业工作规律,不断丰富政策措施,劳动者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市场调节就业、社会支持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格局已经形成。新增城镇就业人员从建市之初每年不足1.2万人,提升到现在每年5.2万人左右,增幅达333%。城镇登记失业率达1.81%,比建市之初最高点下降了2.49%。建立“网络招聘+市场招聘+宿迁人力资源市场微信+自助求职终端+宿迁掌上就业APP+企业微场景”“六位一体”招聘求职模式,95%以上劳动者通过“指尖就业平台”就业。培育就业扶贫宿迁模式,荣获全省电商就业创业扶贫示范区。

  服务发展保障有力。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建立了“政府搭平台、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人力资源保障模式。连续15年全市联动举办“正月初三—初五”大型招聘会,为企业推荐用工89.97万人次。打造“周六市场招聘”品牌,举办“收获深秋”等主题招聘33场,达成就业意向2.7万人。连续多年开展“引凤还巢”工程,全市在外务工人员由2005年最高峰期的110万人减少为现在的58万人。

  全民创业迸发活力。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政策引导,丰富载体平台,大众创业蔚然成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2010年荣获中国创业之城,2012年启动全民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创成全省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2017年成为全省唯一的所辖县区均入选全国返乡创业试点的地级市。全市正常经营网店达8万个,带动从业人员超60万人。“网络创业”、“返乡创业”成为成为彰显宿迁品牌的特色名片。

  社会保障覆盖全民 百姓群众有福气

  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安全网”。宿迁市社保工作实现由城镇职工的“单位保障”向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根本性转变,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体系基本建立。

  保障制度“越来越优”。从1996年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到相继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实现了从企业单一责任到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责任共担,从城镇到农村,从城镇职工到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2012年11月,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2014年,在全省首家实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制度;2016年8月,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运行;2018年1月,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覆盖对象“应保尽保”。从社保分别征缴转变为“五险合一”征缴,并向各县(区)延伸。先后被人社部、省人社厅列为全国、全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连续12年开展社保扩面“幸福行动”,实现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保代缴100%全覆盖;全市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养老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61.36万人、56.99万人、246.81万人、479万人。2016年,被国标委批准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项目试点单位,同时被人社部确定为社保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试点单位,已通过中期验收,宿迁社会保险满意度居全省第一。

  待遇水平“节节攀升”。从2005年至2018年,连续14年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从2004年的564元增加到2018年的2154元,上调幅度达2.82倍。连续7年调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从2009年人均60元/月增加到2018年人均135元/月,增幅达125%。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84.2%和65.9%。2016年9月,率先全国建立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形成了“四位一体”保障体系,政策范围内费用综合补偿比例提高达95%,累计为1.48万人补偿费用8847万元。在全省率先完成跨省异地联网结算,成为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地区之一,累计为6.49万人次结算费用近2.92亿元。

  海纳百川汇聚英才 跨越发展有锐气

  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进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基本建成一支能够支撑宿迁经济社会发展、结构优、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率先改革聚才。率先全国实施职业资格改革,按照“减权去利市场化”的原则,提出“放开培训、放开考试、放开发证”三步走目标,探索出了一条职业资格改革新路径。李克强总理对我市职业资格改革先后作出两次批示。率先全国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创新“1333”认定模式,累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6万人,涉及42个职业工种86家企业。2018年8月,获批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试点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外国人来华许可证制度改革,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29.74万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人才比例达到38.7%。

  精准施策引才。先后出台《关于深入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通过实施“英才倍增计划”、开展“522人才招引进校园”活动、“东北五校宿迁行”活动、举行人才科技恳谈会等,先后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刚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精准引进各类人才12万人。2018年,全市赴南京、天津等地开展引才活动31场次,引进各类人才21706人,其中“985”“211”及普通高校硕士以上人才1333人。

  深挖潜力育才。聚焦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出台《宿迁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培训提升、竞赛比武、平台建设”三项行动,提升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年均培训8万人次,比建市之初增长8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72.3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1.35万人。创新实施企业下订单、培训机构出单、劳动者点单、政府出资买单的“四单”培训模式,累计培训11.75万人次。开展中德合作“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119名骨干人才,获证率达91.6%。淮海技师学院选手王宇航入选汽车喷漆项目国家集训队,学院获批国家集训基地;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荣获4枚银牌,奖牌总数和获奖名次均居江苏省之首,实现历史性突破。

  人事管理提质增效 科学规范有正气

  发挥人事管理主动性,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举措,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体制逐步健全。

  公务员管理诚信科学。创新公务员平时考核。出台《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开发“宿迁市公务员考核系统”,实行网上“晒工作”、网上“考勤”、综合评议。创新公务员诚信管理。率先全省印发《关于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的通知》,征集11745名公务员信用信息。实施的7项市政府奖励,涉及奖励集体218个、个人546名,全部征求社会信用,17人因存在失信行为被取消奖励资格。规范公务员信息采集统计。2017年公务员信息采集和干部统计年报工作综合评分96分,苏北第一,位居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管理日臻规范。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对市属190余个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稳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优化了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出台《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等,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科学性。

  军转干部安置人岗相适。经过不断探索、改革和完善,军转干部安置方式从单一的计划分配转变到实行计划分配与自主择业相结合,再到“量化赋分、积分选岗”安置方式。创新“四个一批”军转安置办法,即人才选拔一批、基层选派一批、政策保障一批、综合安置一批,使军转干部“人尽其才、人岗相适”。军转安置工作获国转办领导批示肯定,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和全国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全市84名军转干部已安置到位。

  刚柔相济维护权益 劳资协调有和气

  我市劳动关系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固定工制度到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根本转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自主选择、政府依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调整格局已经形成。

  劳动关系日益和谐。逐步建立政府、劳动者、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彩虹计划,截至2018年10月,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98%;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9.9%。扎实推进国企薪酬改革,率先完成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工作,全省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推进会在宿召开。

  监察维权打造品牌。创新全省实施解决农民工工资“四项制度”,即工资支付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工资发放现场公示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18年,出台《宿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首次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纳入政府考核,为2.13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待遇6076万元。被人社部被表彰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调解仲裁彰显特色。全省首创实施调解仲裁“政校企”合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87%,位居全省前列。开展“仲裁开放月”活动,实行公开仲裁员和办案机构信息、办案流程、审理案件、仲裁裁决书“四个公开”,做法被全省推广。举办仲裁员、调解员技能竞赛,4人被授予“宿迁市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冒其辉 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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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