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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宿迁这家物业给业主制造“麻烦”
2018-11-14 09:45: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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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坐电梯对于住在高楼大厦里面的人来说,是日常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电梯,那么上楼靠双腿爬楼梯会很辛苦。近日,家住东城水岸的汤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原来,不少小区都加装了梯控系统,这本来是为住户安全考虑的好事儿,却频频遭到业主的吐槽,因为一些小区物业公司将电梯卡与物业费缴纳挂了钩,不缴齐物业费,就不让你乘电梯。

  为此,一些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纠纷不断,不少业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那么,物业公司把电梯卡和物业费绑定在一起到底合不合法?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说起电梯卡被禁用这回事儿,汤女士就气不打一处来。为了收取物业费,她家所在的东城水岸物业公司将物业费与电梯卡绑定在一起,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就乘坐不了电梯,“我家住十楼,电梯没法用,这两天只能走楼梯。”说起不交物业费的原因,汤女士抱怨道,“我家卧室的天花板一到下雨天就漏水,这个问题报给物业公司三四年了也没解决。”为了抗议物业公司的不作为,汤女士拒绝缴纳物业费,令她没想到的是,物业公司不但没有派人来维修,反而停掉了她的电梯卡。

  对于以梯控催缴物业费的做法,记者走访了东城水岸、恒力水木清华、海天翡翠城、苏源阳光花园等宿迁主城区多家小区的物业公司,发现大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都采取此做法,各小区的物业公司也有自己的说法。东城水岸的物业公司唐主任告诉记者,之所以采取“捆绑”的办法,也是逼不得已。“小区的环保、维修都要经费,物业费收不上来,我们的运营也非常困难。而且物业管理的是小区公共部分,汤女士家的天花板不属于小区公共部分,况且我们并没有停掉她的电梯卡,只是把她的电梯卡设定了一周的使用期限,期限到了,她只要到物业公司延期就可以继续使用电梯。”汤女士却认为每周都要到物业公司给电梯卡延期,这是物业公司变相地控制着她乘坐电梯的权利。

  对于以梯控催物业费到底合不合法,记者查询了《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咨询了宿迁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和律师。宿迁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以梯控催缴物业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依据约定申请仲裁。

  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建筑区域内的其它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限制业主使用电梯,侵害了业主的权益,电梯是住宅的一部分,所有权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设置使用障碍。对于没有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得限制业主乘用电梯。

  同样,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缴纳物业费也是业主的义务,业主无权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因此,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都应当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氛围。(记者 胡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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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