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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爆胎摩擦起火 执法人员及时应对避伤亡
2018-11-12 09:46: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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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 11月10日20时30分,一辆从天津运输钢管到温州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至S49高速新扬方向89K+500M处,因右后轮爆胎摩擦起火,造成本次车辆自燃起火事故。幸被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徐盐支队第六大队两名执法人员看到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车上人员被安全疏散。事故造成货车车厢被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徐盐支队第六大队执法人员徐大志、史爱国介绍,当天20时30分左右,他俩在高速执行巡查任务时,在S49高速新扬方向89K+500M处,突然发现前方紧急停靠带内浓烟滚滚,是一辆大货车的车厢正在熊熊燃烧。“当时,路面过往车辆渐次从火点躲避越过,情况十分危险,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先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徐大志说,他们立即按响巡逻车警报示警,一方面在起火车辆后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域,管控行车道和紧急停靠带,并拉响警笛提示后方过往车辆,同时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大队值班室,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置。

  “奇怪的是,处置过程中我们并未发现车辆驾驶员,当时担心驾驶员有危险,穿越明火和浓烟,围绕车辆附近寻找驾驶员,终于在车头前方不远处发现两名司机,所幸没有人员受伤。”史爱国说道,因为现场浓烟和火势越来越大,车内灭火器容积较小无法控制火势,后将两名驾驶员带至安全区域等待救援。最终,现场明火经消防救援人员及时处置于22时30分被扑灭。

  事后,徐盐支队第六大队执法人员从货车商某处了解得知,商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从天津运输钢管到温州去,途经新扬高速公路时,因右后轮爆胎摩擦起火,造成本次车辆自燃起火事故。(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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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