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宿迁市区推行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 12月底开展试点
2018-11-09 08:50:00  来源:宿迁网  
1
听新闻

  (原标题: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 保障城市交通安全畅通 市区推行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 12月底将在4个区域开展试点)

  宿迁网讯 (记者 高媛媛) 近日,宿迁市市区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发布《关于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的情况说明》,表示,为缓解市区停车压力,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市区将从12月底逐步推行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说明》一经发布,立即引起全城热议。11月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区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冯德斌。

  冯德斌介绍,推行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旨在缓解市区停车压力。据统计,截至目前,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为15万余辆,市区的停车泊位约为18.6万个,总体供需平衡,然而,“停车难”的矛盾却愈加凸显。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车主长期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甚至停放大量“僵尸车”,导致一些有需求的车辆找不到停车泊位,只能乱停乱放、滞留在非机动车道或是反复循环行驶,形成了“车位被长期占用—车位不足—车辆无效行驶—交通拥堵—加剧行车难、停车难”的恶性循环。

  “停车收费,是国内绝大多数城市进行停车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2016年,我市经过多轮听证和征询意见,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宿迁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明确市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市区将逐步推行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冯德斌说,通过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一方面可以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中心区域交通矛盾;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增强停车人临时停放、快停快走意识,减少长时停放,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周转率和使用率,更好地体现公共资源使用的公平性和方便市民停车的便捷度,保障道路通行功能。

  根据《办法》规定,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实行“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地上高于地下、昼间高于夜间、节假日高于平时、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引导机动车向室内、路外、非中心区域分流,还路于行,缓解中心城区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

  实施公共停车泊位收费,如何收费?又如何监管?这些都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

  据介绍,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段为上午8时至晚上8时,道路停车实行前半小时内免费,首小时4元,超过首小时按2元/小时加收,全天最高不超过20元/辆;庭院内(目前包括便民方舟和金桥大厦庭院泊位),实行停车前1小时免费,首小时3元,超过首小时按2元/小时加收,全天最高不超过15元/辆。近期,按照先行试点的原则,将先行在便民方舟周边、新华书店周边、大润发周边和义乌商贸城西侧4个区域开展试点,收费采取“人工+智能”的方式进行,停车人可使用现金、刷卡、自动扣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最大限度提高停车效率。待试点成熟后,再逐步向市区其它区域推行。

  此外,实施公共停车泊位收费后,市区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向停车人赠送停车券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停车人停车支出,而公共停车泊位的收费收入将由市财政统一专项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主要用于建设市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改善停车收费设备设施、建设智慧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改善市区出行难、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重点突出问题,服务广大市民。

  “相信停车泊位收费后,也将逐步改变机动车驾驶人出行方式,促使更多机动车驾驶人选择公共交通或非机动车出行。比如公共自行车,现在市区每天骑公共自行车的人数大概在14000人次以上,这也有利于节能减排。”冯德斌说。

标签:
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