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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宿迁市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可以网上查询了
2018-10-25 16:3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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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住房价格,是市民最关心关注的热点民生商品价格之一。25日上午,宿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物价局已建立了市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网上公示查询制度,市民在购房前,可直接登录物价局的网站查询市区商品住房的价格。

  据介绍,宿迁市物价局在官方网站上建立专项公示栏,将市物价局备案的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表即时上传向社会公示,供开发企业参考,供购房户查询。公示内容共有14项,即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地址、楼盘名称、销售均价(最高、最低)、楼号、楼层、房号、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销售单价(最高、最低)、销售总价(最高、最低)。因宿豫区、苏宿园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分别在宿豫区物价局、苏宿园区经济发展局,所以这两个区的备案价格公示不在市物价局网站公示范围。

  宿迁市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查询系统的建立,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公示备案价格范围对外宣传、公示、销售住房,严格执行房价“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对开发企业虚假宣传价格信息、超过备案价销售商品住房、以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住房价格等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据宿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价格部门目前调控的是销售均价,均价确定后,企业可以根据均价水平自主确定一房一价。按照控制开发企业虚高报价有关规定,企业申报价格时,应同时申报优惠幅度,优惠幅度最高不得超过8%。物价部门会同住建部门一起,要求企业申报均价和一房一价时,均要同时申报最高和最低两个价格,两者相差幅度不得超过8%。开发企业现场标价和实际成交价的实际优惠幅度,只要没有超出最高价和最低价两个备案价格范围,都是符合规定的。

  物价部门提醒说,目前,个别民营网络媒体在转载引用市物价局网站公布的一房一价备案表时,存在断章取义,建议购房者在看到自己需要的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报道时,一定要上“宿迁市物价局”网站查询求证,以免受骗上当。

  交汇点记者 徐明泽 高峰

标签:物价局;备案价格;商品住房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