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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一女子修车后发现已付费零件未更换 4S店赔偿维修费
2018-09-19 09:53: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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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 (记者 王艳珅)9月18日,家住宿城区的市民钱女士拨打热线电话称,她的车子因发生交通事故送至市区一家汽车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4.8万元,汽车4S店也提供了维修清单。可当车辆修好开回家后,她的丈夫却发现清单上列明的部分零部件并未更换。“这钱都花了,说好更换的零部件并没有换,我不成‘冤大头’了吗?”钱女士郁闷地说。

  据了解,钱女士和丈夫在发现零部件没有更换后,立刻赶到汽车4S店讨回公道,要求4S店退还费用并进行赔偿,遭到该店的拒绝。

  钱女士随后将遇到的问题反映至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调查中,汽车4S店工作人员表示,在维修钱女士车子的时候发现部分零部件并不需要更换,仅维修即可,而有些新发现的有问题的零部件需要更换,便为其更换了发动机中缸组件等130多项零部件共计4.8万元,这些零部件并未列明在清单上,因此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此,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工作人员随即对该汽车4S店售后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承担相关退费赔偿责任,并针对售后维修中存在的瞒报欺骗行为,要求该汽车4S店限期整改。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汽车4S店更换钱女士车辆的故障零部件,并赔偿其4.8万元,赠送汽车保养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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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