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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棚户区改造圆了住户“新家梦”
2018-09-18 15:14: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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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网讯 (记者 史伟)身处低矮的棚户区,仰望周围的高楼大厦,期盼能拥有其中一扇门,让家人幸福安居,这是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最朴素的梦想。为让更多棚户区居民早日拥有一个温暖的“家”,2018年8月17日,宿迁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棚户区改造,让老百姓搬出棚户住进新房。

  矿山片区千余“棚户人家”将搬新居

  “终于盼出头了!”55岁的张夫春,家住矿山片区棚户区。张夫春一家人得知棚户区要改造了,就天天盼着住新房。

  两间小瓦房和一间当做厨房使用的偏屋,房屋一共60平方米,既低矮阴暗又没有卫生间。“即使是天气晴好的白天,开着灯房间里光线也很昏暗,上厕所要跑到巷头的公厕。”说起蜗居的生活,张夫春说,一家人都期待棚改后住进一套厨卫齐全的新房。

  张夫春一家所住的区域,是矿山片区棚户区(二期)。这片区域东至运河路,西至维多利亚花园,南至八一路,北至环城北路,总面积486亩。

  “棚改工作受到了广大居民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将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提升居民居住条件。”幸福街道房屋征收副总指挥谭启岭表示,前期将棚改的安置政策进行了逐户宣传,把各种政策、入户安置方案及房型房价全部宣传到户,让棚户区的老百姓能够签的放心,搬的也放心。

  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尽快圆了百姓的“宜居梦”,据了解,棚改一线工作人员还经常走访拆迁群众,深入每家每户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前端,用实际行动打开了群众的“心门”。

  经过一线工作人员大量细致的工作,棚改工作也得到了群众的普遍理解和支持。该片区1170余户和张夫春一样的“棚户人家”,将陆续告别蜗居,搬进新家。

  棚改惠民生 幸福来敲门

  张夫春美好愿望的实现,得益于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程。

  棚户区改造是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而实施的民心工程,对加快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区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国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为落实国务院棚改工作要求,今年8月17日,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中心城市三年改造总目标460万平方米,2018年完成不低于30%、2019年完成不低于50%、2020年全面完成棚改计划。

  根据摸底排查,目前,已经初步确定到2020年,我市中心城市要完成5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约2万户居民。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在矿山片区和乾隆菜场周边推开了。

  在幸福街道房屋征收指挥部院内,墙面上和展板上贴满了安置房源信息,一大早来了很多前来咨询和选房的市民。

  市民朱昌林一家在苏玻宿舍住了二三十年,尽管期间改造过几次,但始终和现代化小区的生活条件没法比。“现在住的老房子面积小,环境也破旧。我们年岁大了,想住个低层的楼房。”朱昌林说,这次苏玻宿舍正好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他终于如愿以偿换新房了。

  棚改之后,这些居民去哪里生活呢?根据宿城区出台的《矿山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住宅房屋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目前有两个地方可供置换,分别是:隆城丹郡和阅湖花园小区。主力户型建筑面积在60-130平方米,还有少量200平方米的复式户型可以满足三代同堂的需求。

  未来三年,我市规划、国土部门也会根据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合理选定中心城市用地,按照东南西北中方位相对均衡进行选址,形成梯次安置。主城区范围内定销商品房房源实现统建统管,统一安置。

  “忧居”变“优居” 棚改暖人心

  棚户区是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为让更多棚户区家庭早日拥有一个温暖的“家”,我市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紧抓实,不遗余力地推进棚改搬迁建设,用一片真情帮助棚户区居民实现“忧居”变“优居”。

  对于提前签约和提前搬迁的居民,《补偿方案》也有说明。宿城区棚改办副主任张伟介绍:“第一档签约期可以对房屋本身房款有7%的签约奖励,对第一档提前搬迁,有180元一平方米的提前搬迁奖。”

  张伟说:“例如一户矿山片区二期马上就要签约的居民,比方他的房屋拆迁价格在5900元,加上他的搬家费、临时安置过渡费,再加上第一档期的搬迁奖励,大概综合的拆迁价格可在6800元左右。”

  本次棚改以实物安置为主,通过定销商品房的形式来提供具体的安置房源。市棚改办副主任孙晓林说:“定销商品房,就是定向销售给特定群体的商品房,除了这种安置房之外,还有共有产权住房和公租房两种保障形式。”

  孙晓林介绍说:“共有产权住房主要是针对居民的征收补偿款不足以让其购买最小套型的安置房,那么他可以申请购买50%产权,剩下50%的产权可以由政府先行出资垫付。他对政府出资垫付的这部分产权,按照公租房的标准支付租金。五年之内,如果手里有结余资金,就可以按照之前购买安置房的标准,把剩下部分产权购买下来,产权归属个人。如果五年之后,才有购买实力,按届时定销商品房价格购买。”

  棚改是改善民生的“托底”工程,买不起房的特困群体怎么办呢?“若无力购买50%的房屋产权,这部分特困群体由公租房来保障,确保居者有其屋。”孙晓林表示,棚改实施意见中强调要杜绝“因拆致贫”现象,对于困难群体,申请共有产权房和公租房的居民享受子女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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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