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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删婚礼录像 沭阳一摄像人赔偿“幸福时光损失费”
2018-09-14 15:00:00  来源:宿迁网  作者:徐其崇 李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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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典礼请个摄像,为新人留下最为珍贵的喜庆场景,留下人生最美好的回忆,是幸福的象征。然而,婚礼摄像人却因粗心大意,将婚礼摄像资料删除了,这给一对新人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于是起诉到法院。记者今天了解到,近日,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精神损害赔偿案,判决摄像人李某赔偿牟某、孙某损失6000元。

  李某是沭阳县婚礼摄像个体户。牟某、孙某去年10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由李某为婚礼进行全程摄像。婚礼结束后,李某收取牟某、孙某摄像费用8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交付影像资料。去索要的时候,李某说,摄像机内存卡里的东西被误删,摄像资料丢失了。

  起初,双方就此事也达成了赔偿协议,李某同意赔偿牟某、孙某“幸福时光损失费”6000元,约定在2018年元旦赔偿到位。可到期后,李某却拒绝赔偿。无奈之下,牟某、孙某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为他们做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两者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庆典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李某未能按约向牟某、孙某交付婚礼影像资料,后双方达成的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确认。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构成了违约。牟某、孙某要求李某按约赔偿6000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等法律条款之规定,判决李某在限期内赔偿牟某、孙某损失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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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