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7日,新宿迁建市以来首部地市级志书《宿迁市志》志稿通过了省级终审。今年底报送省验收后,即出版面世。
《宿迁市志》从2012年开始编纂至2018年完成终审验收,历经七年,正可谓“七年一志”。
我是2010年从宿迁日报社调入市地方志办公室的。盛世修志,正赶上全国性的“二轮修志”。一轮修志于1980年启动,到20世纪末基本完成。21纪初,全国统一部署第二轮省、市、县三级地方志编纂工作。
我市建市前的四个县(市)先后启动一轮志书编纂,并相继出版:《泗洪县志》于1994年出版,《泗阳县志》于1995年出版,县级《宿迁市志》于1996年出版,《沭阳县志》于1997年出版。各县区二轮志书也先后出版:《泗阳县志(1988—2005年)》《泗洪县志(1990—2006年)》于2012年出版,《沭阳县志(1987-2005年)》于2013年出版,《宿迁市宿豫区志》于2014年出版。
我在进入市地方志办公室工作之前,对地方志知之不多。经过学习实践,有了新的了解与理解。
国有史,方有志,家有谱。方志,是古代说法,今仍沿用,地方志办公室简称“方志办”,全国惟一以出版地方志为主的国家级出版机构就叫“方志出版社”。
编纂地方志是我国独有的延续两千多年的优良文化传统。自隋唐确立史志官修制度以来,历代都把修志作为一种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对修志进行统一规范。1957年,国务院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家12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纲要(草案)。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
志书的功能,传统称“资治、教化、存史”,现在说“存史、资政、育人”。对于地方行政人员来说,志书是施政必备之书,即所谓“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志书不仅是“官书”,也是百姓生活必备之书,能够起到“扬善惩恶,表彰风化”的作用;志书还具有“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的存史价值。
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指示。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博物馆参观北京历史文化展览时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李克强总理于2014年4月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2015年12月又批示:直笔著信史,彰善引风气。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于2014年4月强调,地方志工作要切实做到“一纳入、八到位”,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
江苏是方志大省,历代流传下来的地方志近800种,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与江苏在全国的GDP占比相匹配。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经被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列为2018年的立法项目。
《宿迁市志》于2005年启动编纂,与其他设区市同步部署。但由于宿迁市是1996年新建的设区市,启动之际,建市不到10年,各单位各部门大多缺乏档案资料,缺乏专职人员。因此,启动之后,除了极少数“部门志”编纂有所进展,绝大多数部门供稿停顿。
在《宿迁市志》启动七年之后,也就是2012年2月,《宿迁市志》编纂工作推进会在市委党校举行。会上,重新下发文件,确定编纂方案,分解编纂任务。
近七年时间,我们按编纂规划稳步推进:2012年至2013年培训征稿,2014年形成初稿,2015年完成分纂,2016年完成总纂,2017年完成初审、复审,2018年完成终审验收。
近七年时间,我们始终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宿迁市志》实质性启动于2012年,离省里限定的完成时间只有七年左右,时间十分紧迫;二是宿迁市是新成立设区市,作为设区市首部志书属于“创修”,“上溯”任务十分繁重。因此,按部就班、从容编纂已不可能。
近七年时间,我们十多名专业编纂人员心无旁骛,全力以赴,甘于寂寞,勤于工作,可谓板凳坐了七年冷,“为伊消得人憔悴”。我们坚持“征编审改”并进,责任到人,严格督查,强势推进。我们广泛学习,多方取经,得到许多专家指点与兄弟市的帮助,仓修良、张乃格、王辉、陈其弟、马国顺等方志名家都曾来宿指导。
我们的志稿还不尽完善,在全省设区市中也是最后一部终审稿,但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在整个编纂征程中,虽然遇到许多不可想象的难题、困惑,但我们顶住压力,排除阻力,沿着既定目标,不停顿,不放弃,一鼓作气,阔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