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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被捕获的狗狗将去哪儿?暂住警犬基地 等待认领获认养
2018-08-31 14:53:00  来源:宿迁网  作者:张俪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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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上午,由宿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宿迁市公安、城管、街道等多部门单位,在宿迁中心城区9个地段同时开展了违规遛犬“围捕行动”,当天的行动,捕获了数只流浪和无主犬只。不少爱狗市民拨打宿迁晚报热线提出了疑问,这些被捕的犬只去了哪儿?会不会被虐待,被杀害?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8月30日一早,记者就来到了宿迁市犬只留检所,也就是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现场看到,市犬只留检所内管理人员李亮已经开始了当天对犬舍的清扫和消毒。“这里一共有5个笼子,最多可以容纳100多只流浪狗和无主狗。目前留检所里共收有40余只狗,被收容来的狗首先我们会对其进行全面体检和疾病治疗,然后会按犬只的大小、品种、公母和患病情况进行分类安置。”李亮介绍道。

  记者在犬只食堂内看到十几袋狗粮堆放在地上,冰柜里还存放着给狗狗加餐的鸡腿和鸡胸脯肉。警犬基地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平日主要工作是负责训练警犬,工作人员都很熟悉犬只习性,很有管理经验,并且也都是爱狗人士,所以不会有虐待狗狗这一行为。

  那么被收容的狗狗如何领养?李亮介绍道:“有主的犬只,主人首先要找到抓捕犬只的街道或单位,承认违规遛犬错误后写出书面证明,然后到宿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保证以后文明养犬就可以来犬只留检所将狗带回。无主的流浪犬只,爱心人士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来认养。但要定期发犬只照片给我们,以保证它们是健康的。”

  链接: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认养犬只呢?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的合法身份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四)与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含成建制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养犬责任书;

  (五)犬只符合有关文件的数量、品种的规定;

  (六)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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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