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能给人们带来生活乐趣,但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叫声扰民等不文明养狗行为,不仅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市区养犬管理,提升市民文明养犬素养,减少因犬只引发的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自8月中旬起至9月30日,宿迁市将在市区开展养犬集中整治行动。
2014年2月,我市正式实施了《宿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饲养种类、监管区域等多个管理细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8年6月4日,宿迁发布《宿迁文明20条》2.0版,保留了“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这一条。由此可见,文明养犬管理,已成为我市深化文明城市长效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据了解,此次市区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集中在市区通湖大道、环湖大道、宿新公路、文昌大道、北京路、运河三号桥西沿运河向南、开发区大道、通湖大道这一闭合区域,着重围绕摸清犬只底数,犬只免疫发证,收容无主犬、流浪犬,及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遛犬不牵绳,犬只粪便不及时清理等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据悉,8月21日至8月31日为整治行动登记免疫阶段,分为深入摸排登记和集中免疫登记。各地将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居委会为单位,组织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工作人员,对养犬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犬登记造册,弄清底数,试点推行网上养犬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报备;集中免疫登记由市农委畜牧兽医部门统一提供兽用狂犬病疫苗,各地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市区设置免疫注射点,定时、定点开展拉网式免疫工作,发放《免疫证》及免疫牌。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和残疾人需要办理犬只免疫证的,将突出人性化服务理念,提供上门服务。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此次整治行动将加大对市民广场、居民小区、公园、风景名胜区、市区主干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流浪犬、无主犬,立即进行收容,并送至犬只留检所;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犬只行为,取缔非法经营场所,严厉查处违反免疫接种行为,规范犬只交易市场;对遛犬不牵绳的一律视为无主犬,先收容后处理,并予以曝光;对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一律予以处罚;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一律抄送所在单位,被发现2次(含2次)以上的,提交市长效办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整改;对管理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街道、社区、物业、公园管理单位等,将上报市政府,进行交办。
经过前期的宣传发动阶段、登记免疫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我市将以加大巡查整治力度、从严查处涉犬案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工作为抓手,强力推进集中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