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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中心城区人才现起可申兑“购房券” 最高可获200万补贴
2018-07-27 14:40:00  来源:宿迁网  作者:史伟 孙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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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打造中心城市人才高地,根据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相关办法和要求,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共同开展了人才“购房券”的申报工作。已获批宿迁市中心城市人才“购房券”并已购房的人员为申兑对象,经过个人申报、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程序最终获得“购房券”的人才将可获得5万元-200万元的购房补贴。据悉,人才“购房券”实施以来,经过个人申报、初审、复审和公示等程序,我市共为中心城区482名人才发放了“购房券”。

  据悉,申兑“购房券”由补贴对象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全职工作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全职工作类)》、“购房券”原件和购房证明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自主创业类人才需提供《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自主创业类)》、“购房券”原件、购房证明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和企业纳税证明,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籍或返聘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享受“购房券”补贴的房屋5年内不得上市销售。

  人才来了,想留住人才就需要提供各种优惠政策。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购房券作为兑现购房补贴的凭证,面额从5万元-200万元不等。全职在宿迁中心城市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紧缺急需人才(根据年度《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确定),按照人才类别,给予5万元-20万元购房券;全职在宿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类别,给予10万元到200万元购房券,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符合条件的可获得200万元。人才购房券有效期为3年,人才购房后按补贴金额4:3:3的比例,分三年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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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