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将各项就业政策落到实处,宿迁市财政局日前会同市人社局出台《宿迁市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补助对象及范围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扩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范围。从4类人群扩大到5类人群,即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5类人群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可申请财政补贴。
扩大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范围。从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到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的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财政对单位负担的社保缴费给予1—3年的补贴。
调整补贴标准。职业技能培训按工种、按等级分别制定补贴标准,创业培训按培训内容细化补贴标准,对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在岗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等均作出具体规定。
(宿迁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