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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群众举报非法集资 最高可获5.5万元奖励
2018-07-11 09:1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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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7月10日,记者从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宿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宿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发动和鼓励市民积极搜集非法集资线索,努力实现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根据《宿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举报人获得奖励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其中包括提供实名、联系方式,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对举报事实有基本的线索和证据,举报事项客观真实;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对依法查处有直接帮助;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做出处理。

  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情节、性质、涉案金额等因素综合评定。属于一级举报的,涉案金额为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给予奖励5000元;涉案金额为1亿元以下的,给予奖励2000元。属于二级举报的,涉案金额为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给予奖励2000元;涉案金额为1亿元以下的,给予奖励1000元。属于三级举报的,可视情况给予1000元奖励。对在全市或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在案件司法判决生效后,除按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外,市处非办可会同当地公安、财政部门视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市12345热线或市处非办电话0527—84368896、书面或电子信件(通讯地址:宿迁市南湖路1号市党政办公大楼263办公室)或电子邮件(sqcfjb@126.com)、传真电话(0527—84368039)、到公安机关举报等途径提供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

  (侯苏雨 胡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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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