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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文明20条》2.0版解读⑫ 楼道里不放杂物
2018-07-10 09:1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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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的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也是消防安全通道,是紧急情况下用来疏散逃生的生命通道。

  《宿迁文明20条》2.0版出台之前,市文明办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不少群众提出小区楼道内堆放杂物的现象比较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为了消除楼道内杂物堆放的安全隐患,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宿迁文明20条》2.0版将“楼道里不放杂物”单列成条,成为新的文明准则。

  昨日下午,记者在市区某高层住宅小区看到,不少楼层门口附近、楼梯间仍有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同时楼道里还堆积着一些纸箱子、废弃童车等杂物。炎热的夏季里,不仅影响了居住环境,也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就算有一些物品不常用又舍不得丢,也不能将楼道当成自家的储物室,不仅居民进出很不方便还有安全隐患,这样很不文明,应当多为邻里着想。”市民孙女士如是说。

  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别看只是一件小事,想要解决却不容易。多家物业公司感慨,上门劝说时业主口头上都答应得很好,可真正清理的不多。或者是当时清理了,把一些杂物扔了,但过不了多久又出现新的杂物。

  “我们没有执法权,不能随意处置业主的物品。”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一些业主是跟风,看到别人占用公共楼道堆东西,自己也往那里放东西,慢慢地,一幢楼的楼道内都堆满了物品,物业公司管理起来比较麻烦。而且由于高层住宅楼的楼道属于公摊面积,一些居民认为这也属于自己家的地方,就会在门前放一些物品,久而久之,东西越放越多。

  有律师表示,小区内公共空间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无权擅自堆放杂物,如果因为这一行为而引发火灾,并造成相应的损失等,应该由直接责任人、擅自堆放杂物者、以及物业公司等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家门口的不文明行为更能折射出市民日常生活文明意识的淡薄与缺失。单元楼道是居民每天出门、回家的必经之路,也是邻里之间生活和情感交流的基础平台,为此,《宿迁文明20条》2.0版将“楼道里不放杂物”作为唯一的“个体文明”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市民行动起来,自觉维护楼道整洁通畅。

  【文明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在楼道堆积杂物的行为已经突破了法律底线,对自己对他人都是隐患。希望每位市民都能从自身做起,让楼道干净起来,给生命通道一盏绿灯。

  (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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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