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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办法》审议通过
2018-07-05 14:2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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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5日讯 7月4日上午,宿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昊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宿迁市市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办法》《宿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城市建设项目收费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城市建设上档次、出品位的重要保障。为此我市出台了《宿迁市市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办法》。《办法》共分为七个章节、二十条,对收费种类、项目分类及收费优惠等进行了详细划分与界定。在充分研究讨论后,会议指出,要严格收费标准,切实按照《办法》标准执行,《办法》之外无例外。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内部审批程序,确保规费减免政策规范有序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收费依法合规。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资金管理工作,规范资金使用、助力精准扶贫,我市对去年出台的《宿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会议强调,收益资金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各地要抓紧建立收益资金专户,进行专账核算。统筹使用收益资金,按照《管理办法》明确的使用方向、使用范围、政策期限等具体规定,做好收益资金分配工作。积极扩大收益,在做好“扶贫产业发展基金”的经营管理,通过量化方式对贫困村进行兜底扶贫的同时,统筹做好基金使用,提升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财政、审计、国土等部门加强对收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会议还听取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和省大气、水强化督查有关情况,以及关于调整我市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基数情况的汇报。(田庆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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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