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宿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啦,各见习基地可以抓紧申报了。
什么是就业见习?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途径。
我市自2009年建立就业见习制度以来,到目前全市已建立就业见习基地120家,主要围绕我市“双新一特”和各地“2+1”产业等特色产业。2017年,全市全年发布就业见习岗位5662个,522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3959人通过见习现实了就业。
目前,如果大学生要想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可通过两种渠道:一是通过网络在线申请。学生只需登录江苏省人社厅(http://jshrss.jiangsu.gov.cn/)点击“就业见习”,进行注册登记,就可以选择见习单位和岗位,直接与见习单位进行对接。
二是直接到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报名参加见习。
就业见习对象有哪些?
(一)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宿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就业见习岗位如何申请?
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见习期间,就业见习基地与进入就业见习基地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同时,所需材料为:
(1)见习人员名册;
(2)见习人员就业见习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3)见习人员考勤表;
(4)见习基地见习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5)见习基地执行见习计划招收见习人员情况、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为:市直、经开区、洋河新区、湖滨新区报送材料由市人社局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拨付;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由所在县、区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当地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拨付。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什么?
宿迁市2016—2018年度实行的就业见习补贴主要分基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见习补贴。具体标准为:
(一)见习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
(二)人身意外伤害险。见习期间,给予每人98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一次性见习补助。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率达50%以上的市级见习基地,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给予单位一次性见习补贴。
有相关问题如何联系?
申报省级就业见习补助材料交到所属县(区)区人才中心盖章后,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813房间,电话:84353007;申报市级就业见习补助材料按照办理流程交由各所属地人社局审核。
沭阳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南路电视台大楼208室,联系电话:83592583;
泗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北京东路9号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332室,电话:85271853
泗洪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双溪西路620号1606办公室, 电话:80829310;
宿豫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井冈山路2号,电话:84465865;
宿城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儿童医院南侧),电话:80903027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215房间,电话0527-88859098
湖滨新区组织宣传部,地址:湖滨新区管委会A座410 电话:0527-84837711
洋河新区组织宣传部,地址: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 430办公室,电话:0527-82668113
苏宿园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电话:0527-82682123
(宿迁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