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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社会办医迎来发展春天
2018-06-22 11:0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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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2日讯 社会办医又称“民营医院”“私立医院”,是健康服务业的重要推手。近年来,宿迁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到2020年全市社会资本举办的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分别达到9所以上,60%以上的乡镇医院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日前,宿迁市印发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经营性质、用地、人才、投融资以及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33条具体措施,精准促进宿迁市社会办医加快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 提供医疗服务

  大医院人满为患、看病等候时间较长是不少市民在就医过程中普遍反映的问题。同时,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变化,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而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办各类健康服务机构,补齐、补足健康服务业短板,多元化医疗服务供给,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

  自愿选择经营性质、落实社会办医税费政策、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奖补机制……我市出台的《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分为十大部分三十三条内容,主要针对当前我市社会办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相应支持举措。通过打造一大批有较强服务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壮大健康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发展特色”的规划指导原则,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社会办医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包括重点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妇产、儿童、康复、护理等高水平的特色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市(境)外投资者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多种形式举办高层次医疗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明确了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支持各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并享有相应政策、权利。坚持统筹配置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资源均衡、有效配置。强化规范发展原则,依法依规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人才招引增强核心竞争力

  医院有好医生,才有好口碑,人们才愿意去看病。然而,优秀的专家人才大部分集中在公立医院。鼓励社会办医,首先要解决的是人才流动问题。

  市钟吾医院在2002年由一批医疗技术人员共同创立。2012年被一家上市公司收购转为营利性非公立医院。十多年过去,市钟吾医院也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市钟吾医院院长程勇介绍:“宿迁社会办医比较活跃,但人才引进比较困难,是医院发展最大的瓶颈,解决好人才问题也就解决了医院发展的问题。”

  为加强人才招引能力,《政策意见》明确,对乡镇医院引进的或医联体内引进到乡镇医院工作的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妇产儿童医院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级医疗机构引进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的按中级职称5千元/人、高级职称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工作满二年的按中级职称1万元/人、高级职称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工作满三年的按中级职称2万元/人、高级职称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乡镇医院和精神病、传染病、妇产儿童医院引进的市外中、高级职称临床医师,按年奖励,奖励期限3年。

  “各类人才奖补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市卫计委副主任张勇表示,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发展特色”的规划指导原则,重点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妇产、儿童、康复等特色专科医疗机构。

  张勇介绍,《政策意见》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解决社会办医的产权归属、合理回报、办医性质变更、人才引进与培养以及税收和土地优惠政策等问题,也明确了对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升级晋等、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奖励政策。

  经营性质可变更 还享税费优惠

  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后,民营医院不能享受国家的财政补助;土地使用政策还没有完全放开;医生职称晋升、科研课题、成果鉴定、接受技术培训等都困难重重……除了人才竞争力这一核心问题,为鼓励社会办医,我市还在土地、财税金融、保险等方面,给民营医院创造和公立医院一样的政策环境。

  宿迁市儿童医院是我市一家市级非营利性二级专科儿童医院。在即将投入使用的市儿童医院新院大厅,记者见到了该院院长杨征。“之前非营利投资的产权不归投资者,这样投资者心里就没有底气,往往在投资医院这一块,不是很积极。宿迁出台这个政策以后,市儿童医院的投资人对于医院的未来发展也是信心十足。”杨征介绍,老儿童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在要将医院性质转变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实施意见出台以后,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经营性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举办者的激励机制,对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研究制定财政奖励办法,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凡符合变更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变更经营性质。据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如发生产权变更,允许投资者收回投资,如投资者退出,资产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过去,社会办医不仅无法享受同样的人才吸引优惠条件,在税收、贷款等方面也没有同等待遇。刚出台的《政策意见》,在这些方面给出了比以往更开放且细致的措施。

  “社会办医是本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推动社会办医有利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服务,形成竞争共赢的办医格局,可以进一步优化医疗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张勇说。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社会资本勾勒了进入宿迁医疗行业的广阔前景,宿迁社会办医迎来发展的春天。(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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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