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1日讯 好消息!宿迁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迎来扶贫“大红包”。
6月20日上午,宿迁市政府召开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补助的情况汇报。会议研究决定,自2018年起对宿迁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助。2018年宿迁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
宿迁市现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63.17万人,其中:低保、五保等人口21.15万人已给予全额补助,其余符合省新规定给予全额补贴政策的有42.02万人,其中市区13.98万人。
据了解,2018年3月26日,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重点低收入群体和重点经济薄弱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贴”。
2018年4月16日,省卫计委、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了《2018年全省健康扶贫要点和任务分工》,明确要求“由财政对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外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
宿迁市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助,既是落实上级政策的要求,也是一项关系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相信此政策的实施,将切实减轻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医疗负担,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田庆伍 张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