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9日讯 “某街道张圩居委会党员郑某,采用‘六期分红’销售白酒方式非法集资,诈骗金额达1630余万元,已被判刑并被开除党籍;某镇里场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某,未经批准,擅自收取12户村民的违建罚款,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某乡李圩村党员吴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目前已被判刑并被开除党籍……”近日,在沭阳县十字街道蚕种场开设的警示教育“小课堂”上,该县纪委监委“小教员”王杰正向干部群众讲解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小课堂’,很新颖,也很震撼。对我们这些基层干部,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十字街道蚕种场党支部书记潘业俭感慨道。
据介绍,自4月中旬起,沭阳县创新开展村级廉政宣教“五小”行动,即通过选聘“小教员”、汇编“小案例”、开设“小课堂”、组织“小测试”、开展“小调查”等方式,选拔全县35岁以下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小教员”,整理汇编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定期到各个村居开展典型案例宣讲。这些“小课堂”有的开在田间地头、有的设在村民广场、还有的直接放在农户院里,听课的有乡村干部,有老党员,也有普通群众。
“我们以‘小课堂’为抓手开展‘五小’行动,就是要打破以往常规的宣传形式,让廉政‘好声音’更好地传递到每个角落,把廉洁意识灌输给每一个人。”沭阳县村级廉政宣教“五小”行动发起人———沭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朱浩告诉记者,与以往单纯的案件通报不同,村级廉政“小课堂”由纪委监委“小教员”走进乡村直面干部群众进行宣讲,生动亲切,而且便于互动交流,宣传效果很好。
目前,沭阳县村级廉政“小课堂”活动已开展10余场,受教育干部群众600余人,并将持续化、常态化开展下去。(吴劲涛 张毅 徐亮杰 范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