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告别跑腿垫资 宿迁人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2018-04-20 08:5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4月20日讯 “过去,宿迁异地就医人员就医时只能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参保地按政策报销,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报销周期长。现在,就医人员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4月19日,记者在宿迁市社保中心采访时,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哪些人群能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行了详解。

  据了解,凡参加宿迁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均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如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的知青。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人。

  长驻异地工作人员———如被单位派往外地工作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如当地医疗机构诊治不了,经医疗机构同意需到外地就医的患者。

  宿迁市参保人员在江苏省省内异地就医时,结算时执行江苏省统一的的医保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服务设施标准),报销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异地就医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即一备案、二定点、三持卡就医。

  宿迁市参保人员需要在异地就医之前,向本人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递交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或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按提示录入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不包括异地就医转诊)。目前,宿迁市市本级、沭阳县、泗洪县已经推行异地就医转诊“不见面”审批事项改革,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工作下放协议医疗机构,转诊人员勿需出医院大门,即可完成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

  备案成功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挂号就医,才能直接刷卡结算,宿迁市参保人员可登陆全国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获得全国异地就医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登记备案情况、异地就医经办机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查询和统筹区开通信息等内容。

  已经在参保地完成备案的人员,可以在网站上注册,完成实名验证后,即可在线查询本人备案登记和异地就医结算信息。

  江苏省已建立了报错联系处理机制和系统应急处理机制,随时响应处理问题。宿迁市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登记、出院结算刷卡不成功时,可随即将窗口报错信息反映给医院医保办,可由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医院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排查解决持卡结算的问题。(王国康)

标签:
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