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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情况3月13日发布
2018-03-14 08:2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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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4日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宿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情况如何?3月13日上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去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情况,发布了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并就市民关心的消费维权问题进行解答。

  据了解,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3834件、审结3480件,案件涉及商品房买卖、网络购物、食品药品安全、农药种子、电信服务等多个方面。在审结案件中,判决2144件,占总数的61.61%;调解撤诉1336件,占总数的38.39%。从受理案件情况来看,我市消费者维权案件呈现三个特点:通信产品及电信服务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房交易引发的问题成为消费维权焦点;预付式消费争议成为消费维权的难点。

  会上发布了赵某诉刘某网购保健品未标明批准文号案、吴某与某农业机械销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摄影会所拍摄婚庆摄像未保存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等八个典型案例,相关工作负责人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及如何承担”“美团外卖等第三方平台对入网经营者是否应当审查”等市民关注的六个问题进行了解答。(蔡云兵 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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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