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对口协商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与相关部门开展民主协商。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华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条例》2017年6月14日由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今年2月1日起施行。会上,市民族宗教局负责人介绍了全市宗教工作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情况,与会委员一一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对宗教界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委员们从实际出发,就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提出了许多有见地、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华志明表示,《条例》的正式实施,是宗教领域的一件大事,围绕《条例》贯彻落实这一主题进行对口协商,开门纳言、真诚交流,对提升全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华志明强调,要坚持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宗教成为社会建设的和谐因素和“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的积极力量;要加大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力度,使《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不断提高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效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认真总结协商情况,吸收有益的意见建议,推动《条例》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走访了真如禅寺、市天主堂、市基督教培训中心等,深入了解市直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情况和建设管理情况。(武蕾 胡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