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泗洪县检察院办理的一案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2018-02-23 02:09:00  来源:宿迁日报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2月23日讯 日前,泗洪县检察院办理的欧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通过对涉案双方终极诉求了解、沟通,提出变更犯罪嫌疑人欧某某强制措施,督促其主动偿还所欠农民工工资,取得农民工谅解,化解了一起长达三年的欠薪矛盾,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犯罪嫌疑人欧某某在承建泗洪县上塘镇某项目的瓦工包清工工程中,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拖欠42名农民工工资16万余元,经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多方躲避、拒不露面,引发农民工赴省、市有关部门上访讨薪。2016年12月13日,欧某某被泗洪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被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

  泗洪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干警多次对欧某某进行教育谈话,帮助其分析欠薪行为给自己、给农民工、给社会带来的诸多严重危害,并取得其兄长、女儿协助,多次对其进行耐心劝解,督促其认真悔改并及时偿还所欠工资。最终,欧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恳请驻所检察干警向其家人转达希望归还欠款并回家过年的愿望。同时,驻所检察干警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逐一进行了走访,充分了解其困难处境和诉求。经过综合分析,泗洪检察院院决定对欧某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立案审查,并向泗洪县公安局送达了《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在检察干警充分说明理由后,泗洪县公安局同意对欧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后,欧某某通过变卖资产和实物折抵等方式,主动偿还剩余21名农民工工资。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对欧某某予以谅解,并主动请求办案机关对其从宽处理。

  (彭智 王榕)

标签:某某;羁押;必要性;农民工;工资;全国;案件;精品;一案;泗洪
责编:顾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