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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考宿迁招录527名公务员
2018-01-29 14:1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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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29日讯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宿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实施2018年度宿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本次考录,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考试录用527名(其中驻宿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含洪泽湖监狱〉30名)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全市各级机关(含驻宿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洪泽湖监狱)职位的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没有特定要求的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2”),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3.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考录对象为:本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考录“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市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面向在宿迁市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5”), 考录对象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宿迁服务,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 “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市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报名时在宿迁市服务的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6.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在本县(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近两年所在村(社区)处于本乡镇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或受过乡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县直部门表彰)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月30日9∶00至2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18 年1月30日9∶00至2月8日16∶00。

  三、考试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

  (二)面试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本公告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考录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0527)8436816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4359275

  市考务技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省考录政策咨询:(025)83236151、83236050、83392044、12333

  省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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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