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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就业创业政策力度再加码 个人创业最高可贷30万
2018-01-26 11: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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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26日讯 1月25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由市政府下达实施。《实施意见》立足我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大背景,提出了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政策方向,是宿迁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引。

  据悉,《实施意见》共有二十七条措施,分为六大部分,分别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引领返乡人员等群体创业实现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就业形势稳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劳动者素质就业以及开展标准化创建全方位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在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基础上,紧密结合宿迁实际,紧扣市委市政府就业创业重点工作主线,具有鼓励返乡人员就业创业和实施电商就业精准扶贫两个方面的亮点。

  在鼓励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方面,我市对返乡人员按规定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扶持社会职业中介搭建促进返乡人员就业服务平台,发放创业“购房券”,支持返乡人员绿色创业,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贷款额度低于10万元的返乡创业者定向降低反担保门槛。

  另外,在实施电商就业精准扶贫上,我市打造具有宿迁特色的“就业扶贫e站”,培育电商扶贫示范村居,培育各级网络创业载体,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对初具规模的网络创业项目进行一对一帮扶,扶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通过电商产业发展的溢出效应带动贫困人员脱贫。

  资金一直是困扰创业者的难点之一,为此,《实施意见》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支持范围扩大到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网络商户的法人和小微企业。进一步健全了创业担保基金的代偿机制,对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担保基金与经办银行按协议约定比例分担,最高全额代偿;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由担保基金代偿不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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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