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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 报销待遇相同
2018-01-03 16:0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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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3日讯 1月2日,记者从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元旦开始,宿迁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也完全相同。目前,新的宿迁市社保中心医保刷卡结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截至1日晚6时,已有近30000人刷卡结算,系统运行平稳。

  目前,宿迁城乡居民医保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六统一。

  同时,宿迁不断加强市外就医管理,各预算责任区选择水平较高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管理,参保居民需转外就医的,由相关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有转诊手续的,按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较市内低);无转诊手续的,打4折结报。转外就医的大病保险费用,无转诊手续的,打6折赔付。通过降低市外报销比例,引导病人市内就医。

  城乡居民因学习、工作等原因长期在市外居住满6个月以上,需要在外地就医的,应当凭居住证等材料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城乡居民在市外旅游、经商、求学期间突发疾病需要在市外就医的,其本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其住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在住院期间,通过电话、QQ、微信等便捷方式,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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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