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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被天降铁凿砸成“水帘洞” 警方并未立案
2017-12-29 14: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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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29日讯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新店刚开张,谁都盼着来个开门红,为以后积攒人气。可最近几天,在宿迁市区中港雅典城经营美容生意的曹女士却向本站反映,自己的美容店刚开张,房子就被从天而降的一个利器砸成了水帘洞,让她损失巨大。这是怎么回事呢?

  新店开张遇祸 天降铁凿砸成“水帘洞”

  这段视频是十二月十八号早上,曹女士用手机记录下的一幕。曹女士的美容店分一楼和二楼两层,刚开张一个多月。从视频可以看到,房屋二楼顶部的一块木板发生了破损,并且一直向下漏水,屋内的美容床、毛巾、地垫已经全部湿透,尽管摆放了三个面盆,可污水仍然顺着楼梯肆意地流向了一楼。曹女士说事发前两天,她去了外地学习,星期一回来就看到了这窝火的一幕。

  曹女士手中的这个凿子长约23.5厘米,正是这个铁家伙,穿越这栋楼的管道砸下来,砸穿了她家房子顶部的天花板,这才让她的房子遭了殃。从曹女士提供的资料中显示,当时二楼是污水横流,根本没有办法营业,其中一张沙发床也被砸坏了。自己离开的两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铁家伙是谁家从管道砸下来的?曹女士一刻也没有耽误,立即找到了物业。

  物业直接给曹女士一张电话号码单子,让她自己打电话问。物业的态度,对于曹女士来说无异于火上浇油。经过统计,单是店里被砸坏的一张沙发床就价值五万元,再加上木地板起泡,地垫损坏,林林总总有六七万的损失。

  曹女士商铺所在的这栋楼一共25层,她所在的商铺处在最底层,她家顶层被砸坏的地方其实是一个管道井,她装修时为了美观,用一层木板进行阻隔,而事发时的这个凿子,正是顺着管道掉下来砸穿木板的。事情发生后,既没有人来承认,更没有人来担责,平白无故让自己刚开张的新店遭受损失,这让曹女士咽不下这口气,在她的再三要求下,物业答应对整栋楼二十五层的居民一一进行调查。

  警方不立案 谁该为高空坠物“买单”?

  25层住宅内竟然掉下这么长的一个凿子,显然是谁家装修时失手掉下来的,还好没伤到人。事已至此,物业也答应帮忙排查,可整栋楼二十五户居民,真的能查出来吗?事情又将如何进展?咱们接着往下看。

  在物业的排查下,曹女士店里这块木板上方并不是排水管道,而是一根排气管。排气管竟然会漏水,显然是有人对管道做了手脚,抓住这一点,物业和曹女士对每家每户进行了排查。

  据此推断,顶楼人家的嫌疑最大,昨天(12月27日)上午,曹女士再次来到25楼,想要找业主徐女士解决方案。可是双方一见面,徐女士就否认了是自家坠落的凿子。

  徐女士表示,自己是七八月份就搬到了这个小区,当时因为装修问题,对排气管道进行了简单的改造,但物业已经让他们整改回原样。而当记者要求前往查看的时候,却被徐女士当场拒绝。

  见两方争吵不休,记者随后也来到物业,试图查到事发后,物业公司对每家每户装修改造的排查结果,尽管曹女士当时也在场,还有照片记录,可物业还是没能说出任何有效的依据,并表示物业的能力也仅限于此。

  事发后,曹女士也向警方报了案,但警方并没有立案,截止目前,事情也没有任何进展。

  记者查阅发现,近年来类似的高空抛、坠物品案件屡见不鲜,坠物更是五花八门,形形色色,2009年,四川巴南区农民袁某在渝州新城2号楼下摆摊时,一根叉棍从天而降,导致袁某颅骨缺损构成十级伤残,由于找不到具体担责人,袁某状告该楼的全部61家住户,索赔近40万元。2006年,武汉市民曾某走在马路边人行道上,一个玻璃烟灰缸从天而降,砸中头部导致脑损伤,医疗费花去17万元。但这栋楼2楼以上共23家住户,均不承认自己扔下烟灰缸,无奈之下曾某状告了23家住户。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受害方可以起诉该居民楼的相应住户,由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郁建详:“受害人可以将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作为被告,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可能是具体的侵权人之外,那么该建筑物使用人应当给予受害人补偿。”

  由于高空抛物的隐蔽性和突发性,具有一定的管理难度。律师建议物业以及一些高层楼房的管理方,都应拿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来。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郁建详:“所以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不要随意抛掷物品特别对住高层住户在阳台飘窗放置的物品最好,真是防护措施,以免坠落伤害他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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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