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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为市区民房上保险 房屋受损最高可获赔17.2万元
2017-12-14 10: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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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14日讯 天灾人祸猝不及防,万一房子遭了灾可怎么办?为了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中的作用,提升市区受灾居民灾后住房重建能力,今年,宿迁市民政局创新救灾理赔方法,联合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紫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公司、长安保险公司,由政府购买服务,为市区28.7万户农房购买了一份灾害保险,对于自9月30日起因灾导致房屋受损的,最高可获赔17.2万元。

  近年来,各地自然灾害多发、居民因家中用电用气造成的安全事故对城乡居民的人身、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面对自然灾害、火灾等,政府尽管进行了积极的灾后救助,但在居民因灾害所致人身伤亡和财产保障方面受到财政压力制约,救助能力有限,补偿不足,群众因灾致贫、返贫现象多发。

  为了响应中央在“十三五”期间完成低收入户脱贫任务,健全政府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保证遭受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的群众及时得到经济补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宿迁市民政局特推出宿迁市区农户农房保险这一惠民政策,为市区28.7万农户农房上了保险。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保险服务机构。

  据市民政局李丰处长介绍,该项目为宿迁市区行政区域内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为准的宿迁籍农村地区居民实际自住房及室内装潢、附属设备(室内财产)因火灾、爆炸(不包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暴风、暴雨、暴雪、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台风(热带风暴)、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冰雹(凌)、地震;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除受害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或犯罪行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损失,保险人在约定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具体保障内容是家庭房屋损坏每户累计赔偿限额15万元,家庭基本生活设施损坏每户累计赔偿限额1.1万元,室内装潢损坏每户累计赔偿限额1.1万元,对于灾后家庭可谓是“雪中送炭”。可以说,该项保险是政府灾后救助托底保障的重要手段。

  在保险实施过程中,人保财险将为该项目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对于困难家庭,人保财险还推出了预付赔款服务,用于困难家庭重建家园。欢迎广大市民自发宣传此项政策,为构建幸福和谐的全面小康社会做出一份贡献。(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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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