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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一酒店入住人员未按实名登记 被罚款11万元
2017-11-02 09:3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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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2日讯 我们都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入住酒店宾馆要登记,一方面便于酒店管理,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入住人员的安全考虑,但就是有人不按规办事。这不,宿迁宿城警方近日就对辖区一家违规酒店,开出了罚款11万元的“天价”罚单。

  近段时间,宿城公安分局富康路派出所民警对辖区酒店宾馆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家较大的宾馆多次出现入住人员未按实名登记的情况。

  据民警介绍,该宾馆自去年上半年开业以来,派出所先后十多次对其进行检查,累计发现未按实名登记人员多达20人,今年以来先后进行了三次处罚和多次警告,之前已处罚8200元,但该宾馆仍旧不予配合管理。

  “宾馆管理层疏于管理,对这个事情也不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行了处罚,对宾馆和直接责任人罚款10万和1万的处罚。”宿城公安分局富康路派出所民警徐津说道。

  记者了解到,宾馆以及其它有留宿功能的场所行业需要对入住人员实施实名登记,而2015年12月27号开始实施的《反恐怖主义法》,也对宾馆不实名登记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

  “我们得知道这些场所里住的是什么样的人,有可能是在逃人员,或者有前科劣迹的,甚至在吸毒的人员,对住宿人员和财产安全的保护。”宿城公安分局富康路派出所民警徐津说道。

  面对罚款,酒店工作人员非常后悔,他们也承认,是因为怕麻烦,才疏忽了管理。

  “主要是我们这边走道多一些,有一些客人从那个负一楼、负二楼,夜里两三点钟的时候上去,我们检查不到,我们当时的保安检查不到位。”当事宾馆负责人陈先生说道。

  经过警方严厉处罚,目前当事宾馆已经对宾馆楼梯进行了改造,并加强保安巡逻,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

  “它是我们市区第一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处罚的宾馆,虽然数额巨大,不过目的在于教育其它宾馆,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对住宿旅客信息进行查验和登记,第二个也告诉他们需要重视,履行责任。”宿城公安分局富康路派出所民警徐津说道。

  一次性罚款11万,真不是闹着玩的,我们也希望广大酒店宾馆在日后的经营过程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也希望广大市民在外留宿需要登记的时候,能够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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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