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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宿迁棚户区改造18859户完成签约
2017-10-18 11:1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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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0月18日讯 住有所居,是每一位居民最基本的要求,而通过货币安置则让被安置户可以第一时间住上新房。10月17日,记者从宿迁市住建局获悉,前三季度,棚户区改造中有18859户完成签约,货币化安置率91%。

  棚户区改造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从“搬进安置房”到“拿钱买商品房”,货币化安置最大的好处是第一时间住新房。据悉,棚户区改造的正常周期一般都要两三年,利用社会上的存量房,通过货币化安置的方式,住户可以刚从棚户区搬出来,就能很快搬进新房,不仅大大缩短了安置周期,也能够满足住户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今年以来,宿迁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棚户区改造各项政策,积极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82个,25191户、439万平方米,已完成签约18859户,完成征收面积308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户数18859户,货币化安置率91%。自2012年以来,我市全面启动棚户区改造129530户、改造面积2251.28万平方米。

  为了圆一个家的梦,近年来,我市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等多种保障方式,根据保障对象经济情况实现梯度保障。一大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市区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建市初的9.7平方米,提高到41平方米,增长了4.2倍。市区低收入标准从2007年的人均月收入300元提高到1200元,中等偏下收入提高至1800元/人/月。住房困难标准从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调整到18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8元/月提高到14元/月。目前,全市累计保障20万户家庭,2016年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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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