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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鼓励返乡就业 技师最高每年补贴3000元
2017-09-12 15:1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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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12日讯 9月11日上午,宿迁召开1+X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民政局分别发布了近期相关工作。

  本次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我市出台《关于支持返乡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大力支持返乡就业创业

  近日,宿迁出台《关于支持返乡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包括鼓励返乡就业、促进返乡创业、优化公共服务等三项内容。例如,对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返乡人员到“三来一加”项目就业的,实行按年补贴。就业满一年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2500元、高级技师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就业满两年和三年的,分别在上年补贴金额基础上上浮20%。对返乡创办企业且有固定场所、正常经营、销售稳定的返乡人员,按照其带动的就业人数,分别给予5万、10万、15万、20万元 “购房券”补贴。此外,鼓励电商创业、绿色创业,扩大创业贷款支持等。

  支持对象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当年退役士兵。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为老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着养老服务机构不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不高、民营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养老管理服务人才匮乏等短板。

  为此,近日宿迁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村(社区、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加强乡镇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等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快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进程,切实提高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到“十三五”末,全市财政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比例不少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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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