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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湖滨新区招聘支教人员40名 基本工资2100-2500元
2017-08-16 11: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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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16日讯 根据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发展需要,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支教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纳入区财政预算,学校考核发放,月基础性工资根据用人单位区域按2100-2500元确定,奖励性工资、津贴等参照同等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津贴标准,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相关社会保险。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教师40名,其中,小学语文15名,数学10名,英语4名;中学政治2名,历史2名;中小学音乐2名,美术3名,体育2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见《岗位简介表》);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事考试机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5张。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8:00。

  3.报名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局210办公室(三峰路18号)

  4.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100元/人。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公布的笔试公告;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相关理论知识。如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按实际报考人员组织笔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参加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组织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管委会二楼第五会议室。届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即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1寸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公布。

  5.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公布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关注网上公告),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6.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7.面试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展示。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及湖滨新区教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局组织考察,重点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湖滨新区教育学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学会与用人学校签订派遣协议后,由学会将所聘人员派遣到用人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用人学校与所派遣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用人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学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根据教学安排和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湖滨新区教育学会与拟聘用人员续签聘用合同,继续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湖滨新区教育学会 84833088

  监督电话:湖滨新区纪工委(监察局):8483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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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