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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公布体系
2017-07-26 10:4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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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26日讯 记者从7月25日上午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价格管理“放管服”工作,降低企业成本,宿迁市动态清理公布了《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宿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编制公布了《市级涉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体系。

  据了解,清理后,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保留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保留16项。2017年7月1日起,宿迁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分别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2017年7月1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宿迁市将适时动态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此次《目录清单》公布的可以向企业收费的中介服务项目,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设置为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的项目;收费项目既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项目,也包括市场调节价项目。已经取消(免收)收费、取消行政许可前置、“谁审批谁付费”等项目,未纳入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对清单之外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行“谁审批谁付费”,服务提供机构不得向企业或个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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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