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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启动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招收140名
2017-06-20 09:3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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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0日讯 高考志愿填报即将拉开帷幕,6月19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有了一个新的选择,今年宿迁市沭阳、泗洪、泗阳三个县(区)列入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共计招收140名定向培养的乡村教师。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是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精神,培养乡村学校“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

  据悉,江苏省2017年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总计划2273人,涉及12个设区市、52个县(市、区),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和淮阴师范学院等7所高等院校组织培养。今年宿迁市启动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140人,其中沭阳县18人、泗阳县60人、泗洪县62人,专业涵盖小学教育和初中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历史学、思政教育、物理学、地理科学等学科,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等4所院校培养。

  据介绍,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培养层次为4年制本科,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本二批次最低省控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凡参加2017年高考的考生,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方法计算。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符合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毕业到岗3年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在学习期间所缴的学费。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均在省定学费补偿范围。

  服务年限上,定向师范生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毕业当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市、区)域内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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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