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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推行沿街店面“十不准” 将评选一批“文明经营户”
2017-06-03 09:5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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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3日讯 6月1日下午,宿迁市城管局组织各分局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现场观摩宿城区、市湖滨新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沿街店面集中区,进店面、访店主,看成绩、查不足,对前一阶段开展的“雷电1号”行动效果进行再检查,对取得的成果进行再展示。

  “不准出店经营、不准乱丢垃圾、不准乱堆物料……”对于这些要求,沿街店面经营户早已熟知并对照整改,沿街店面形象焕然一新。据了解,这些要求出自市城管局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大力推行的沿街店面“十不准”,即不准出店经营、不准乱丢垃圾、不准乱堆物料、不准乱贴乱画、不准乱泼污水、不准乱停车辆、不准乱排油烟、不准私搭乱建、不准乱安乱装、不准沿街晾晒。

  “店内、店外环境好了,客人也多了。”一位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小吃生意的店主表示,现在全市上下都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管部门对店内外环境整治的力度更大了、要求更严了,“现在门前停车有秩序了,小摊小贩不占道经营了,卫生环境整洁了,自己看着都舒心。”

  “这是我们正在大力推行的沿街店面‘十不准’,希望你能严格对照标准开展经营活动,争取评上‘文明经营户’。”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德斌将一张沿街店面“十不准”宣传单页送到店主手中,并现场当起了宣传员和讲解员。

  据冯德斌介绍,在前一阶段开展的“雷电1号”行动中,城管部门对影响交通、有损形象、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了大力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城管部门将严格对照沿街店面“十不准”要求,按照“文明经营户”“一般经营户”“不文明经营户”三个层级,评选一批“文明经营户”进行表彰,并对“不文明经营户”进行顶格处罚,力争使沿街店面面貌更新,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许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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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戚阜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