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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房东注意了 租房新草案公布涨价不能再“任性”
2017-05-26 15:5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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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26日讯 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租房一族。租房能方便自己工作或求学,但如果碰到一些不靠谱的房东随意涨价,肯定让人很闹心。不过最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今后房东们可不能再“任性”。

  大学生小王因为准备考研,去年她就和一位学姐一起,在学校附近租了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说起自己的租房经历,王同学一肚子的苦恼。

  “当时房东跟她讲好的是1000块钱一个月,然后刚住了一个月时间不到,可能最近考研的学生比较多,需求量比较大,然后房东就是跟我学姐说要求涨价,他要求说1800一个月。”王同学告诉记者。

  因为租的小区离学校最近,再加上搬家比较麻烦,王同学她们只能接受这个价格。没想到今年5月,房东再次告知她们要涨价,涨到了2000元一个月。考虑到这个价格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王同学只能准备重新找房子。

  “当时也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是一个口头的约定吧,我们学生是一个弱势群体,就没有通过其他途径去维权。”王同学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时发现,在房屋租赁市场中,不少租客都像小王这样没有安全感,受房东“欺负”的情形很普遍,房东们经常随意涨租、变更租期,有的甚至没到合同约定期便随意“撵客”。

  记者从一些房产中介公司了解到,房东在租期内更改租金是不合法的。但在以前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租客很难追究房东责任。为了治理这一乱象,5月19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根据意见稿,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这也就意味着,租房期间房主任性涨价,今后将是违规行为。

  “这条例出来之后肯定是有好处的,对房东是有约束的,不能随意涨价,如果可以的话,双方都可以协商,可以继续住,不用面临你找房子的压力。”租房大学生说。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对租客做出指导。

  “租房也好,还是买东西也好,毕竟市场都是透明的,大家都了解这一块,市场的话,宿迁这一块还是平稳的,没有一些太大的差距什么的。”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此外,这次的征求意见稿还包括以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住房租赁、销售信息前,应当核对委托人身份证明、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住房,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住房租赁、销售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也应对信息真实性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这意味着,以后租客一旦碰到假房源,可以追责中介和第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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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