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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广大农村女同胞们 你们的专属福利涨了!
2017-03-24 09:5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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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24日讯 记者3月23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宿迁市2017年农村女性创业就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规模已确定,从往年的100万元增加到了130万元,足足增加了三分之一。这对广大农村女同胞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福利。

  农村女同胞的专属福利

  据了解,这项农村女同胞的专属福利政策始于2015年5月。彼时,为有效推动广大农村女同胞创业就业,在宿迁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的积极推进下,宿迁市委、市政府专门设立了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引导资金,年度总额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女性领办、创办的小微型项目。具体包括农村种养加、来料加工、网络电商、农业合作社、零售商贸易、餐饮、医疗服务、家庭服务、技能培训及其他项目等。凡是全市范围内生活较为困难、有创业愿望并可付诸实施项目的农村女性均可申请。具体群体包括单亲贫困母亲、春蕾女童家庭、低保家庭、返乡务工妇女、被征地妇女、残疾妇女、伤残复员军人家属、女大学生村官、农家女培训学校学员等。每人可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引导资金。

  198个“她”已被扶上“创业路”

  据宿迁市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专属福利政策一出台,便引起了不少农村女性的关注。随着引导资金的宣传力度加大,申请人数更是不断剧增。2015年,全市共有119名农村女性申请;2016年,共有279名加入申请。原有的每年100万元引导资金已远不能满足基层妇女群众的强烈需求。为此,今年,为进一步推动和支持农村女性创业就业工作,我市特地上调了引导专项资金规模,从每年100万元增加到了130万元。

  据了解,通过对申请项目的筛查、走访以及评审公示,截至2016年12月,全市共有198名农村女性成功申领这一专属福利。

  市妇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再次强调,符合条件的农村女性均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妇联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创业计划书(或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场地租赁协议等),《宿迁市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引导专项资金申请表》。市妇联将对引导资金支出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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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