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9日讯 根据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财政局通知精神,泗洪县符合苏人四〔1982〕151号文件规定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发放补助费的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在原基础上增加130元。目前,该县此类人员共计78人已全部调整到位,增加的部分已从2016年1月起进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