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21日讯 为建立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工作机制,加快推动筛查、康复救助等服务信息共享,实现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市残联近日专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筛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全市儿童残疾筛查工作。
实施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是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我市已连续九年将该项目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切实把党和政府惠残助残的民生实事工程办实办好,市残联要求各级残联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强化宣传发动,落实工作责任;市直及各县区定点康复机构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协助县区残联做好筛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筛查、复筛、诊治水平。
此次儿童残疾筛查范围分为两个年龄段: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围主要为视力及视力多重、听力言语及听力言语多重、精神及精神多重、智力及智力多重、肢体(脑瘫)及肢体(脑瘫)多重类别的残疾儿童;7—14岁儿童残疾筛查范围主要为肢体(脑瘫)、孤独症儿童。
此次儿童残疾筛查工作首先将按照肢体(脑瘫)、智力、听力语言、孤独症、精神、视力、某类别多重等初步确定救助对象。残疾儿童家长可自行申报,先向户口所在地村居(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后,填写《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审批表》。审批表经所在县区残联审核盖章后,于2月底报市残联。市残联明确要求,凡残疾儿童家长自行到相关定点机构申请康复救助的,康复机构要积极协助办理申请手续,各级残联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是今年市残联实施阳光康复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负责人介绍,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筛查情况进行会诊,确定救助对象,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分类别进行免费基本康复训练。通过救助康复,以提高残疾儿童的运动功能、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学习能力,以便于让他们更好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