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销售翻新“猫”误导消费者 宿迁四被告被追究刑责
2024-04-26 06:26:00  来源: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新华报业·新江苏讯 (倪方方 张学岑) 旧的光调制解调器(俗称“光猫”)经过回收、翻新,再贴上原品牌标签,堂而皇之在网上销售。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4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判处4名被告人6个月至3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35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卢某故意侵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华为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被判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14.4592万元。

卢某从事二手电子产品买卖,2020年3月起收购大量二手华为“光猫”,雇人刷机翻新,再购买假华为“光猫”外壳、天线等零部件进行组装,通过网络渠道销售。许某等3人明知卢某生产假华为“光猫”,仍多次购入并对外销售。截至去年1月,翻新“光猫”的销售额达475万元。华为公司接到用户反映卢某销售的“光猫”做工粗糙、上网卡顿,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卢某抓获,并当场扣押翻新设备。卢某辩称自己回收的是华为“光猫”,翻新后仍以该品牌售出,其行为本质上只是翻新二手电子产品,并不违法。承办检察官认为,对于具体翻新行为的定性,不能仅从品牌是否改变来机械认定,而要从市场、消费者、“光猫”功能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翻新“光猫”未标明“翻新”字样,令消费者对产品性质产生误认。即便品牌未变,卢某的刷机行为已改变商品性能结构,因此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标签:
责编:路航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