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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特大迪拜跨境电信诈骗案庭审 “骗第一个人的时候,家就回不去了”
2023-05-14 06:52: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陈珺璐 刘春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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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15名年轻人远赴万里之外的迪拜,沦为电信诈骗流水线上的“螺丝钉”,不到一年时间诈骗2500余万元,受害人达179名。

5月11日,这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5个多小时的庭审,揭开了一条暗藏在迪拜繁华写字楼里的电信诈骗黑色产业链。

幻想一夜暴富,

远赴迪拜做电诈

当天下午2点,15名被告人依次拖着脚链、戴着手铐进入法庭。他们大多是90后,两名组长甚至是00后,普遍学历为中学以下文凭,此前没有稳定工作。

00后黄某是其中一名小组长,2020年年底来到迪拜,第二年9月加入诈骗公司,代号AG。

给自己取个代号,是每个人加入公司的第一件事。诈骗分子团伙中有发小和兄弟,有情侣和夫妻,但彼此只喊外号不喊真名。比如带黄某去迪拜的阿信是主管,但大家都叫他AJ。

也许因为是“主管”直接招揽,黄某进入诈骗集团的第二个月就被任命为小组长,手下管着十来号人,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每日从阿信那里拿到受害人信息并分发给组员,给组员打考勤、制作工资表。“阿信会和我确认业绩,把组员的工资给我,我再分发给其他人。”黄某回忆,阿信之上还有“股东”“老板”,但这不是他们能接触到的层级,“没见过,也不知道长什么样,连代号都不知道。”

事实上,黄某等15名被告人只是这个电信诈骗集团金字塔结构的最底层。去年7月下旬,该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及部分骨干返回国内,公安机关出动230余名警力赶赴全国21个省市,先后抓获100余名犯罪集团成员。

黄某给自己的小组起了一个颇具意味的名字——“全村的希望”。去迪拜之前,他们心里也大抵知道,这不是一份正经营生,但能迅速暴富——在格子间里动动手指、动动嘴皮,轻松月入十多万元。当听到有同伙一单骗到近580万元、提成超40万元时,每个人都像打了鸡血一样,一边在工作群里发着“666”“厉害啊”,一边继续诈骗。

公诉人、江宁经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成华告诉记者,最近两年,迪拜成为新型跨境电商集聚地。在网络信息吹嘘下,迪拜成为“遍地黄金”的地方。一些诈骗集团正是利用迪拜的“土豪光环”,诱骗受害人落入“刷单投资”的圈套。

在迪拜诈骗圈,流传着这样一句玩笑话:“哪个楼栋夜夜灯火通明,满屋子的人熬夜上班,大概就是在搞诈骗。”现场听到诈骗分子的描述,记者感受到一种强烈的反差——聊天软件里,他们谈的都是上百万、上千万元的“大买卖”,现实中却是数十人挤在一间办公室里,从凌晨5点一直工作到第二天凌晨5点,像沙丁鱼一样住在拥挤的上下铺……

即使语言不通、前途叵测,他们仍选择背井离乡、铤而走险。而靠诈骗换来的挥霍享乐,又吸引来更多的同学、同乡,再加上诈骗团伙不菲的“介绍费”,他们一个带一个,从全国各地前往迪拜,走上诈骗歧途。

锁定“宝妈”,

操盘手最多月赚20万元

15名被告人的诈骗对象主要是全职宝妈。“诈骗集团利用的,正是全职宝妈没有固定收入又想赚钱补贴家用的心理。”成华分析说。

诈骗团伙先选中“猎物”,研究“猎物”喜好,再精心布置陷阱,坐等收钱。“资源部”负责在互联网上投放“刷单”兼职广告,寻找“猎物”;“拉手”则通过发放小额红包当作诱饵,将“猎物”拉入指定微信群中。一旦“猎物”咬钩,“导师”和“气氛组”就登场了。他们以两人为一组,按照培训所教的内容,一唱一和诱导被骗者注册第三方APP用以刷单,骗到的钱由专人负责对接“卡商”,“卡商”能在几分钟内快速将钱洗白。

第一单充100元返13元,第二单充200元返68元……刷单后实打实的返现,让被骗者小尝甜头。等被骗者投入的刷单金额逐步变大时,行骗者借口“返款需要时间”“系统暂时有故障”“任务尚未完成”……诱骗被骗者不断充值,等到实在无法圆谎后,就拉黑受害人。

诈骗分子的收入由底薪和提成构成,其中,“组长”每月底薪1万元,“组员”每月底薪8000元,根据诈骗金额按比例计算提成。比如,单笔诈骗金额超过200万元,操盘手一般能拿到4万元,组长则在组员提成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拿到奖励。行情好的时候,操盘手最多月收入超过20万元。黄某在短短9个月时间总共拿到60多万元。

为了逃避侦查,诈骗集团每隔大约一个月时间,就会更换用于刷单诈骗的APP名称,一般用的都是环保主题。

“淘金”梦碎,

建议量刑均在10年及以上

行骗者先用“糖果”,再用“拳头”诱骗被骗者,但从某种角度上说,他们自身又同时面对着“糖果”和“拳头”——高额非法收入背后是人身受限制。

“从骗第一个人的时候我就知道,家是回不去了。”庭审现场,数名被告人流下眼泪。他们供述,新人一进公司就被收走护照,工作满6个月才能提出离职。如果有人在这之后不想继续犯罪,提出离职,要赔付吃住、培训、安保等各项费用,这笔“赎身费”约3万至4万元。由于业务不熟练,新人一般很少能开单,一时半会拿不出这笔钱。有人甚至会因业绩不佳,像奴隶一样被几个诈骗团伙来回倒卖,“赎身费”也在倒卖中一次次上涨。

“我在迪拜就知道错了,我想回家。”面对公诉人的讯问,被告人张某忍不住哽咽。“公司有保镖,听说业绩太差或者逃跑、报警,会被毒打甚至丢掉性命。”恶劣的工作环境加上良心谴责,不只是张某,数名被告人都表示自己曾多次申请离职。

留在异国他乡的日子,不少被告人开始热衷于买名贵珠宝、高档手机、名牌手表,甚至有人多次出境参与赌球、诈骗。在迪拜行骗8个月,张某共获利约25万元,但她回国时几乎没剩下钱。由于钱来路不清,她在黑市兑换时被骗走10万元存款,不敢报警维护自身权益。因为挥霍无度,被告人大多没有能力进行退赃。

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江宁经开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平介绍,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且多为没有稳定收入的哺乳期妇女或者家庭妇女,179名受害者中超过30%被骗金额超过10万元。

该案被告人多为二三十岁的青壮年,本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却因向往一夜暴富、纸醉金迷的生活而实施犯罪。综合考虑相关被告人的从轻、减轻情节,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14年3个月,罚金150万元;对被告人许某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64万元;其余13名被告人的量刑也建议均在10年及以上,并处相应罚金。

记者 陈珺璐 刘春 顾敏

标签:迪拜;被告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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