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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追尾,不全是最后一辆车的错 南京江宁警方这样判定……
2022-05-20 08:5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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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在南京江宁宁杭高速匝道东山出口进入宏运大道湖山路路口段,夏某开车上路时,自己追尾撞了前车。等下车查看时,夏某自己的车辆又被别人追尾。

面对这起三车追尾的事故,交警却开出了两份责任认定,夏某也要担责。对此,夏某感觉不可理解,处理事故的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对此表示,三车追尾的事故较为普遍,责任认定并非一成不变。

“三车追尾,不都是第三辆车子全责吗?和我有什么关系?”夏某感觉很不理解。夏某称,因为他的车子比较破旧了,平时开得也不多,他只是买了交强险,并没有买商业保险。这次事故,保险公司最多赔偿两千元。然而,第一辆朱某的小车,被撞得损失惨重,远远超过2000元损失。夏某找到了交警,坚称自己无责。不过,当交警将事故认定分析一番后,夏某也表示认同,并主动认了错。

民警解释称,第二辆车撞第一辆车,第三辆车撞第二辆车。这是一种特殊的三车追尾事故,也正是夏某所遭遇的事故情形,实际上这是两起事故。第二辆车首先撞到了第一辆车,此时第三辆车还不在现场,这第一次事故和第三辆车没有任何关系。随后,第三辆车撞到了第二辆车,应当属于“二次”交通事故,这二次事故中,则是第三辆车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第一次交通事故夏某负全部责任;第二次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辆车车主吴某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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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马燕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