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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 促增收 共同富裕路上不落下一个人
2021-10-29 06: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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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要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稳定了就业,稳定脱贫就有了坚实支撑,实现共同富裕就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今年以来,江苏人社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优化就业服务,细化帮扶举措,强化劳务协作,多渠道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脱贫人口(包括省外脱贫人口、省内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力促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勤劳致富,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江苏将促进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列入乡村振兴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设计,优化政策供给,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各级人社部门牵头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抓好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深入推进劳务协作;发展改革部门(对口办)将就业帮扶纳入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工作总体部署统筹考虑;农业农村部门力促乡村地区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乡村振兴部门将就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将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对就业帮扶予以支持。

作为就业主管部门,省人社厅专门成立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厅长担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就业帮扶等四个专项组,形成专班专责、专职专人的工作格局,督促指导市县人社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构建上下贯通的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东西部稳岗就业工作专班作用,分管厅长牵头抓总,人社部门和对口部门协同联动,相关处室单位共同参与,省、市、县三级通力合作,全力帮助中西部脱贫人口有序转移、稳定就业,实现东西部地区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拓展劳务协作范围

江苏在巩固东西部对口帮扶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劳务协作领域和规模,与中西部主要劳务输出省份建立长效化协作机制,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平台、用工招聘信息共享平台和订单式培训合作平台,加强岗位信息实时对接、技能培训深度对接、就业服务精准对接。

省级层面年初与陕西省、青海省签署了东西部协作协议,明确了劳务协作领域的目标任务。市级层面与对口地区已签订劳务协议3份、与非对口地区签订劳务协议29份。县级层面,已与对口地区签订劳务协议5份、与非对口地区签订劳务协议231份。

推动人岗对接。建立跨区域人岗对接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通过直播带岗等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实现输出地和输入地人岗信息同步更新、及时对接。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下,各地创新合作对接模式,如徐州市开发“智能匹配”服务,采用大数据整合分析宝鸡求职者职业意向、薪酬等要素,通过数据模型和算法,实现求职招聘“秒匹配”。镇江市以“红色快递员,护航稳就业”书记项目和“就业580”品牌活动为依托,与重点缺工企业建立跟踪对接机制,向中西部地区实时发布岗位信息和人才信息。

发挥市场优势。合理发挥人力资源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作用,提升组织化劳务协作程度。淮安市对各类非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外埠劳动力且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首次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在人社部门的引导和支持下,苏州人力资源机构积极打造市场化运作的职业经纪人服务队伍,在对口协作地区形成“县级就业服务窗口、乡镇就业服务站、村聘劳务经纪人”三级服务体系,专业化提供“零距离”人力资源服务。

开展定向培训。打造校企合作平台,鼓励企业以就业为导向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帮助脱贫人口提前适应岗位需求,提高定向输出成功率。支持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就读江苏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无锡市人社部门先后帮助18名海东籍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学生入读无锡市技师学院,并在学费、住宿费、生活用品费和保险费上给予减免政策。同时,鼓励优秀企业积极参加爱心助学行动,通过发放奖学金和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为对口地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习、实训和就业岗位,共吸引100余名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来锡上岗实习。

促进稳岗留工。加强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和跟踪服务,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扩围、就业见习补贴等减负稳岗就业政策落实力度,推行政策快办、服务帮办,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力促不裁员、少裁员。今年以来,全省共向27.14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4.08亿元,惠及职工431.86万名。

截至三季度末,我省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在苏就业95.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1%,完成率在东部8省(市)中排名第一。

支持就地就近就业

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支持农民就地就近顺畅就业。

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支持省内重点地区发展10亿元以上县域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设特色产业强镇,发展“一村一品”示范村,打造跨区域布局的产业集群,提高就近就业承载力。依托乡村优势资源,前伸后延加快农业全产链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布局、向镇村延伸,把更多增值效益留在农村。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质创新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吸纳就地务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动报酬发放比例,带动更多低收入群体参与乡村建设。

创建载体吸纳就业。继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持续规范发展,拓展丰富载体功能,打造集工作车间、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共活动场所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的费用减免以及各项优惠政策。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和城乡低保对象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时间至今年底。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

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完善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明确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等具体举措。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营造鼓励新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健全长效帮扶机制

防止脱贫后返贫,不仅需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更需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今年以来,江苏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和多部门信息共享,对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实施动态监测。完善基层主动发现预警机制,对就业转失业的,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开展常住地认定服务,确保同等享受就业帮扶政策。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把就业服务功能作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农村基层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做到镇街有窗口、村社有专人。推行就业服务实名制,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加大购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力度,提升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对脱贫人口等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支持脱贫户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重点地区开发适合当地产业和脱贫人口需求的康养服务特色职业(工种)培训项目。加快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等新型培训方式,促进线上线下培训有机融合,提升培训实效。打造一批靠技能就业、靠技能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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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雨扬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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