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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链式思维”提升监督实效
2021-09-06 06:57: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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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要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苏州高新区纪工委运用“链式思维”,积极探索“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发力,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近期,苏州高新区纪工委从审计移送的一个问题线索出发,在查办一个职务违法案件的基础上,开展了一次国有企业厂房租赁管理专项监督,同时运用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镇(街道)完善国有经营性房产出租问题治理机制,并将相关领域问题纳入巡察重点,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着力解决共性问题。

这一系列的监督,肇始于审计移送的某镇国企厂房大额租金被计提坏账的问题线索。审计报告反映,租用该国企厂房的两家企业自2012年起就未支付租金,总计欠租近190万元,最终导致被计提坏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收到线索后,该区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立即开展核查,并最终对该国企相关负责人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失职失责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企业欠租金额不止190万元,欠租不交、清租不力的问题不是个案,因此我们又对该国企厂房租赁管理开展专项监督。”该区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道。

通过调阅相关企业管理系统,核查近年来全部承租企业档案,借助数据碰撞的方式,该区纪(工)委监委发现该国企现有18家承租企业,其中有9家存在欠租问题,租金欠缴问题具有普遍性。同时还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如明知承租企业多年前已搬离,仍机械性地通过向原地址邮寄催缴通知书的方式催讨租金,在承租企业拖欠租金达41个月的情况下,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租赁关系。此外,还存在租赁合同丢失、违约金未追缴等情况。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该区纪(工)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置了11人。

在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的基础上,该区监委制发了加强国有企业所属工业标准厂房租赁相关工作的监察建议,督促举一反三完善国有经营性房产租金催收制度、规范合同执行、明确欠租催收职责界定。根据监察建议,该镇第一时间出台《国有经营性房屋资产对外租赁定价机制试行办法》等国资监管文件,在规范国有企业厂房等资产对外租赁经营行为的同时,对企业的经营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进行明确。同时,该镇政府还根据监察建议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开展清租清退专项行动,目前已基本收回欠缴房租。

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该区还将专项监督扩展至辖区内其他镇(街道)。最终,通过专项监督督促相关企业及政府部门开展清租清缴行动,共追回租金707万余元。

“在案件处办过程中,我们不是就案论案,而是运用‘链式思维’,由点及面,由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融合贯通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利用执纪问责、专项监督、专项巡察、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该区纪(工)委书记施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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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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