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许海燕) 省生态环境厅近日通报,上半年我省共出现人为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与地表水断面监测站点问题9起,涉及无锡、徐州、南通、连云港、盐城、宿迁等设区市。
1月20日,无锡江阴市“南闸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6月1日,无锡市滨湖区“荣巷”国控气站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
3月12、15、16、29日,徐州市贾汪区“大泉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受到喷淋装置喷淋。
2月16日,南通如皋市“如皋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
3月24、25日,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闸”国控水站取水口附近人工投放活性炭,导致监测数据异常;6月7日,东海县“东海监测站”省控气站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
1月27日,盐城东台市“东台西溪植物园”省控气站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装置喷淋。
2月14、20日,宿迁市宿城区“市供电局”国控气站受到鼓风机干扰;6月21日,泗洪县“顾勒大桥”国控水站取水口附近人工投放白色粉末,导致监测数据异常。
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省生态环境厅对人为干扰问题逐一予以严肃查处,并对多次发生干扰的地区开展专项调查、厘清责任、严肃问责。同时,对出现人为干扰问题的地区,采取惩罚性数据替代,并与环境质量考核直接挂钩。对上述受到人为干扰的地表水监测断面,采用该断面近一年各项指标最差月均值替代;对受到人为干扰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采用当月设区市、县(市、区)最大“常规六参数”月均值替代。此前,省生态环境厅已将“最差值”数据替代结果书面函告地方人民政府,替代结果将直接用于设区市、县(市、区)年度环境质量考核及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