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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良法善治护底色 美丽古都绘新篇
2021-03-26 06:3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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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随着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日益纳入法治化轨道。自“十三五”以来,南京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发力,不断完善立法、强化执法、严格司法,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生态环境地方立法社会效果突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有效落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有了明显提升,从而有力确保了生态环境各项重点指标稳固长效改善。

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推进生态环境高效治理。截至目前,南京市已颁布涉及生态环境、公众环境权益保障领域的地方性法规17部以及相关政府规章9部,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生态环境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在环境教育、监测等事前预防措施以及生态环境重点管理领域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南京市环境教育促进办法》是该市在国内率先制定的关于环境教育的地方政府规章,环境教育上升到立法高度。《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办法》成为国内首部专门规范生活垃圾处置的地方政府规章。与此同时,相关领域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立法后评估、专项清理等工作有序开展,“十三五”期间,全市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政府文件报备率达到100%。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合理,有效保障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的科学、精准与高效。

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近年来,南京市通过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公开透明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果得到显著提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的执法亮点日益突出。截至去年8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757件、行政许可案件107件、环评案卷47件、承诺制案卷13件。此外,通过实施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构建“双随机”分类抽查系统、开展高风险领域专项检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等一系列举措,有效促进了相关部门依法严格履行执法职责,落实了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思路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正逐步显现。

以常态化普法教育促进生态环境领域公众守法意识提高。在落实普法规划的基础上,着力促进生态环境领域普法教育常态化。在具体执法中,将检查及处罚的执行过程作为普法契机,提高社会公众和执法相对人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与此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培训宣讲与警示教育同步结合的方式,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普法教育多元化、常规化开展,并依托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生态环境展厅、环境教育基地、“绿色学校”创建等载体阵地,开展生动鲜活、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大力宣传绿色生活方式。

近年来,南京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作为建设法治南京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保障。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以及各项监测评价工作中,均把生态环境作为重点领域列入调研督查。作为“十三五”期间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成果的一项集中总结,2020年,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相关部署要求,南京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了生态环境监测、公众环境权益保障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对全市有关生态环境监测和公众环境权益保障的法规规章,从立法质量、特色、执法效果、存在问题等各方面进行了研究分析与评价,形成了客观全面、数据详实、专业准确的评估报告。以开展此次评估工作为契机,立足“十四五”开局法治建设的新起点、新要求,南京市将进一步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的常态化稳固落实,为高质量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谈国萍 印晓虎 陶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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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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